【商事登记】听说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标准发生变化了,怎么了回事啊?
听说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标准发生变化了,怎么了回事啊?
用户:有一道彩虹 | 分类:行政许可 | 浏览1084次 2013-07-0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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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9 17:33


恩,在 商事登记 活动中,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标准确实在发生变化。


究其原因,是国家和政府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新的《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已经在2013年7月1日开始实行。


具体到劳务派遣行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章明确了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以前是50万元);

二是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等。


为了保证规定的实施,还设立了惩罚措施:


(1)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劳务派遣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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