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旅客运输发票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

      我公司取得一张航空公司开具的《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请问,此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

用户:田雯 | 分类:税收知识 | 浏览1712次 2013-10-2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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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11:39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国际客票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83号)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国际客票将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销售国际航空客票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

         第七条规定:“行程单作为国际客票报销凭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届时《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停止开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做好《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缴销工作。”   


      因此,你取得的《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应该让航空公司为你公司开具《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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