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广东省商事登记营业执照改革方案的批复》,2013年3月1日起,深圳、珠海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并率先启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4种新版营业执照。深圳、珠海两地新版营业执照与非试点地区的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那么现在,商事登记改革新政策开始,和以前都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这个是在广东省执行,不是全国哦!不过相信不久的未来,全国都会执行吧!
再给你举个例子,我前不久看的:
今年9月,南沙市的中石化新海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岑子牛上午9时来到位于南沙政务中心的工商办证窗口申请企业经营执照,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从申请、领表、填表到领到证照,总共才花了不到40分钟,中石化新海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就从黄卡副区长手上接过了颁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效率非常高。据南沙工商分局的负责人介绍,新的商事登记政策实施,不仅改革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为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同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取消验资年检,不再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与办理营业执照捆绑,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今后到南沙开公司办个体的市场准入门槛将大大降低,到南沙新区投资创业的优势将更加凸显。
执照的变换始于国家政策的改变,而政策的改变是国家对市场经济和监管制度的重要摸索。原有公司成立流程中,执照审批时要求必须有注册地址、实收资本的要求。很多开始创业的人可能被迫去寻找独立的注册地址,这项要求势必增加企业的负担。而实收资本的要求也会限制企业的现金流,很多公司也通过了垫资方式取得实收资本的到位,很多企业都增加了前期的资金耗损。而繁琐的审批手续也可能会让企业失去商机。而此项改革将破解当前企业登记注册过程中的“住所难、范围难、资本难”等“三大难”问题,使创业者在深圳开办公司变得简单容易。
所以,创业者可轻松拿到公司执照,公司注册资金政府不再审计,个体工商户不需再办营业执照了。对于创业者来说是个好消息。
要说到底改革有哪些变化,我总结了几点:
变化一:实行“先照后证”。
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大部分经营项目都将可以先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许可审批手续。以往开餐厅、旅馆等,要先到卫生、环保、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然后才能领到工商执照,今后这一顺序将调转过来,办执照将比以前方便快捷得多。
变化二: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开办公司不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和经营需要出资。以前开公司通常要将一笔注册资金“冻结”在银行里,今后公司股东实际出资后30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材料办理实收资本申报手续即可,意味着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
变化三:工商部门不再核定经营范围,企业经营更加自由。
以往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限制较严格,容易出现超范围经营,新政将对企业经营范围进行“松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记载主营项目类别,不再记载具体经营项目,方便企业根据市场环境灵活调整经营项目。
变化四:放宽了住所登记和经营场所条件限制。
企业在住所所属行政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允许“一照多址”,不再需要申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仅需向工商部门申报备案。以前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个营业执照,今后将取消这一限制,对于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允许“一址多照”,即有投资关联的企业可以把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此外,租赁房屋经营的,不再将租赁房屋合同备案作为办理营业执照的场地审查条件。新政规定,租赁房屋的,除临时场所外,提交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即可。
变化五:取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
以前每年1月至5月要进行个体户验照,3月至6月要进行企业年检,逾期年检验照都将被作出处罚。今后将改为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体当向工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变化六: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引导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工商部门将设置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没有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以及不在核准住所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形成对企业有效的市场约束和社会监督。
此外,此次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并不意味在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市场主体大量增加,有关部门会放松监管,反而今后将对企业会管得更严,真正做到“宽进严管”。以前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很大程度上主要通过登记注册的前置审批进行把关,未建立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相互间许可审批、监管处罚等信息不畅通。
希望全国其他地区也赶紧跟上广州的步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