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可否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问:甲公司是2010年在厦门注册成立的内资企业,依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要求,甲公司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请问,甲公司可否享受该通知中规定的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我有更好的答案:
问:甲公司是2010年在厦门注册成立的内资企业,依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要求,甲公司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请问,甲公司可否享受该通知中规定的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